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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政經八百政治標記
〔#立院面面觀 #什麼是黨團協商?〕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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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政經八百政治標記
〔#立院面面觀 #什麼是黨團協商?〕 
 
國會中衝突不可避免,協商也不可避免,我國立法院比較特殊的是,不只有實質的協商,更將黨團協商機制正式法制化。
 
第四屆起法制化,歷經十八年、六屆立法院的黨團協商機制,雖然飽受批評,但並未消失,反而一步步修正,成為立法院議事過程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 
#什麼是黨團協商
 
國會中的各政黨只要有超過三席的席次的話即可組成黨團,當立委們對法案缺乏共識時,能夠以黨團為單位進行黨團協商,在協商中各黨團間進行磋商,在一個月以內決定出更能達成共識的方案;如果經協商後仍無法達成共識,則交由院會處理。
 
在協商過程中各政黨不會因席次的多寡而有權力大小不同,只要有一個黨團不贊成協商結果,黨團協商即宣告失敗。如此一來,小黨可以有高於其席次比例的影響力。
 
#黨團協商在政治上的影響
 
黨團協商提供了一個在政黨高度對峙下,政策法案的審議與通過還可能持續進行的平台,它使得國會多數黨、少數黨與小黨共享立法的權利,如此使立法院展現更多元的聲音,且多元的聲音有可能成為實際的立法產出。
 
但立法的產出,經常是各黨妥協交換的結果,因此選民無法從最後的立法產出充分理解各黨的表現,自然也無法以政黨在立法院的表現來對其課責,這無疑不利於台灣建立負責的政黨政治。
 
#黨團協商有發揮作用嗎?
 
在實務運作上,黨團協商機制已經成為最常被用來處理立法院的衝突與歧見的機制,而且是爭議法案要通過三讀的關鍵因素,過去若提案獲得協商成功,有 98.71% 的比例會三讀通過;反之,若協商不成功,則想通過三讀的機會微乎其微。
 
此外,不論是多數黨還是少數黨都承認:黨團協商是處理衝突的重要機制,亦有 87% 的國會助理認為黨團協商是處理爭議的最有效機制。
 
#黨團協商機制的修正
 
黨團協商機制從法制化後已歷經 18年 、六屆立法院,它因應立法院環境需求而有了一些轉變,例如:
 
1.從每案都送交協商到由委員會決議是否送交協商
2.協商期從無限制到縮短為一個月
3.從黨鞭擔任協商主持人到委員會召委擔任協商主持人
4.從協商過程無記錄到有部份記錄
5.從協商過程不透明到開始進行IVOD議事轉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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